“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青年成长成才。201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9年8月,《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正式发布。2020年以来,我们海宁市作为全省11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启动开展本地区青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上个月,《海宁市青年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正式出台了!!!它将为我们海宁青年的教育、健康、婚恋、创业等方面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通过下面的长图,潮潮带你读懂《规划》↓↓↓







海宁市青年发展“十四五”规划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时代的力量。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塑造青年才能塑造未来。在海宁建设国际品质潮城、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的征程中,青年是关键所在、希望所在、后劲所在。为促进我市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以及嘉兴市相关要求,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全市青年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坚持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纳入青年的视角、利益和需求,围绕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八大重点行动,打造“弄潮青春”青年工作品牌,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推动海宁对青年发展更友好、更关爱,引导青年对海宁发展更担当、更有为,为海宁建设国际品质潮城、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贡献磅礴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青年。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引领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奋勇建功。
2.坚持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以青年需求为导向,尊重青年成长规律和发展特点,全面加强对青年成长成才服务,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促进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海宁篇章中放飞青春梦想、实现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制度效能,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平台载体创新、思想观念创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热情,以青年创新带动区域创新,以青年创业带动青年就业,不断提高青年带头建设“海宁精彩、海宁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坚持全面统筹。从建设国际品质潮城的全局推进青年发展事业,将青年发展规划纳入到“十四五”总体规划,不断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方齐抓共管青年事务的工作格局,实现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城市治理等统筹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弄潮青春”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青年发展型城市”全面建成,具有海宁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广大青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不断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堪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长三角一体化和大湾区建设重任的有生力量。
青年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达1.3万人、比例提升至66%。
青年健康达标率持续提升。到2025年,青年体质达标率达98%,青年学生(14—18周岁)近视(视力不良、弱视)和肥胖检出率分别下降至83.8%和7.5%,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力争突破90%。
青年就业满意度稳步增长。到2025年,新开发实践岗位500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招收培养博士后达50人,引进大学生人才10万人,青年获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达4.8万人次。
青年社会参与度明显攀升。到2025年,青年注册志愿者数量达10万人,青年注册志愿者年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时间突破3小时。

二、重点领域
(一)青年思想政治引领
引导青年树立理想信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青年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梦”的远大理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青年群体中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听党话、跟党走。深化“红船精神”教育,激励青年与海宁共发展。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学生“青苗工程”,为党培养和输送一批青年政治骨干,实现对青年政治引领的全年龄段有效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团市委、市教育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真善美”种子工程,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把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为人处世的基本道路贯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各个环节,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入脑入心。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青年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加强青年国防教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积极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人武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团市委、市教育局)
建立健全网络思想引领机制。注重对青年的网络舆论引导,强化网络优质内容供给,扩大青年新媒体矩阵的覆盖面,打造有影响力的海宁青年融媒体传播品牌。广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参与监督和遏止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传媒中心)
(二)青年教育
推动高质量办学。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城乡共同体,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网络和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教育”融合。推动特殊教育品质提升,立足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加强残疾青年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支持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与国外知名学校交流合作,实施青年海外学习、实习计划,支持本专科学生赴知名大学、企业交流和学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青少年社会实践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校外教育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研学基地作用,深化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主题课外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双百双进”活动,强化高校与地方联系,推动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积极实践,在服务社会中锻炼成长。联合高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
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加强成人教育学校软、硬件投入,建立成校之间,成校与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协作办学机制。鼓励企业选派优秀青年职工参加继续教育,落实学费补助、生活补贴等政策支持。加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市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强化社区教育服务青年终身学习功能,深化推进开展“成人高考学习班”“家长课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融入大讲堂”等活动。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青年终身学习个人账户,逐步推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加强团干部、少先队工作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的教育培训,持续提升青年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青年文化
加强文化精品创作。发挥海宁“青春社团文化节”“遇见共青团”等品牌活动引领带动作用,鼓励青年文艺工作者创作凸显海宁“潮文化”特色的文艺精品。引导各类专项文化基金和资金向青年项目倾斜,鼓励青年在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领域创新创作。推出更多体现时代成就、代表海宁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文旅体局)
丰富青年文化活动。依托潮音乐节、徐志摩诗歌节、金庸学术研讨会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设计新颖的活动载体,让青年更多参与潮文化、名人文化、传统文化的推广与传播。鼓励公共文化场馆开展青年感兴趣、乐于参加的文化活动,丰富青年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传媒中心、市文旅体局、市文联)
培育青年文化人才。依托硖石灯彩产业发展平台、音乐小镇、电商产业基地等文化发展平台,培育一批文化艺术、非遗传承、在线直播等领域的青年文化人才,不断提高青年在海宁“潮文化”人才、非遗文化人才中所占比例,鼓励青年在微电影、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文化新兴领域创新成才。(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青年健康
加强青年健康意识水平。宣传和编撰生命健康相关读物,提高青少年对于烟酒、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打造“一校一品牌”的毒品预防机制,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和性侵害防治专题教育,定期组织青年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青年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年性健康和自我保健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倡导“加强体育锻炼,展现青春风采”健康生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确保中小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推进海宁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绿道、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供给水平,方便青年就近开展健身运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体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
提升青年心理健康服务。发挥心理健康讲堂作用,加强青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以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运行为目标,提高教师“心理健康ABC证”持证比例,落实“新教师入职即培训”的“C证”培训制度。到2025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建立健全青年心理监测机制,识别帮助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局)
(五)青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
健全完善青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发挥海宁“青少年维权岗”“亲青帮”“12355心灵花园”等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建立健全基层青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力度。加强防范校园贷、网络电信诈骗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
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优化科学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营造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展壮大青年普法工作队伍。重点围绕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图书阅览室等法治教育阵地,打造一批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净化网络环境,大力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暴力、迷信及低俗信息。(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传媒中心、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教唆、胁迫、诱骗、利用青少年进行违法犯罪的社会行为及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毒品和艾滋病预防工作,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六)青年婚恋与家庭
引导青年弘扬文明婚恋与和谐家庭风尚。将婚恋教育纳入大学、普高、中职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办婚事新风。强化青年婚恋后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依托好家风建设、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积极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创建文明家庭,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
提高青年婚恋交友服务能力。将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纳入职工工作、青年工作、妇女工作。常态化开展健康、精准、务实的青年婚恋交友公益活动。深化“亲青恋”平台建设,打造线下婚恋交友阵地,为青年提供安全可靠的婚恋交友平台。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和低俗、涉黄交友网络平台。(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公安局)
开展青年性健康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强性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青春期性健康课程在初中及以上学校全覆盖,帮助青年掌握性和卫生健康知识。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抓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推进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重视未婚先孕青年心理和健康咨询及后续服务。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及男性青年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青年就业与创新创业
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和政策保障。构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加大对实习见习、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村(社区)矫正人员和残疾青年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完善青年就业权益保障,推进女性青年公平就业。加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推进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应届大学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短期免费住宿、人才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和城市融入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加快推进青年创业项目建设,完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跟踪扶持、公益场地等孵化功能。开发创业青年专属金融产品,力争在投资额度、方式创新、流程简化等方面实现突破,解决青年创新创业缺资金问题。支持青年创新型组织建设,探索形成“市场导向、政府购买、共青团协调、专业培训机构承接、青年自主选择”的教育培训机制,解决青年创新创业能力不足问题。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社会性青年创新创业活动,深化各类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青创农场建设,加强青年创新创业服务要素供给。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强对留学回国创业青年的服务。深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支持青年返乡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引导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创效创优。依托杭海城际铁路和杭海新区建设,推进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大规模吸引大学毕业生到海宁就业创业。出台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办法,探索青年人才举荐制,设立人才伯乐奖、优质导师奖、成长进步奖等,助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加强青年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新生代企业家、青工技能人才、“创二代”等,实施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职业文明建设,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定期发布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加强青年职业素质技能提升工作,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活动,支持青年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发改局)
(八)青年交流与开放合作
加强长三角区域青年交流。搭建长三角青年交流合作平台,推动组建长三角青年社会组织合作论坛,拓展海宁与长三角区域青年社会组织在文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青年组织间资源共享、服务共享、协调发展。探索长三角青年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组织“长三角优秀青年人才海宁行”活动,鼓励长三角青年英才赴海宁就业创业,助力提升海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能级。(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加强港澳台青年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为港澳台青年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服务。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创业基地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推动港澳台青年来我市就业创业。成立“港澳台青年联谊会”,加强港澳台海外青年与海宁青年互动交流,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亲近感。调动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的积极性,探索设立相关基金,鼓励和支持海内外青年合作创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参与单位:团市委、市发改局、市人力社保局)
促进海宁青年参与国际交流。推动海宁青年与各国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在学习考察、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及经贸往来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依托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主动谋划推进“浙大国际留学生目的地”建设,打造集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型、企业管理型的高校系国际化人才生态体系。加深对海宁籍国外留学青年、归国留学青年的服务和凝聚。实施“国际青年语言文化长训班”,扩大外语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海宁青年国际形象。(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局)
(九)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增强青年参政议政能力。持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职能部门领导与青年座谈会”等活动,引导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支持青年参与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建设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年事务机制,实现青年与政府部门互动常态化。(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引导青年主动投身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推动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稳步壮大。通过采用“海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汇”等平台及“积分制管理”方式,扩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覆盖率。做好国际追潮马拉松赛等重大赛事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打响“志小青”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
推动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充分发挥家庭“第一任教师”和学校教育“树人”作用,积极帮助在海宁就学就业青年、残疾青年和刑满释放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更快适应海宁习俗、更好融入所在村(社区)。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化发展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旅体局)
(十)青年发展政策与社会保障
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制定并完善青年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落实青年的发展权利。(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加强对残疾青年的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扶持残疾青年群体逐步融入普通教育,落实残疾青年入学保障及资助政策。落实青年精神障碍患者人文关怀和村(社区)康复服务。重视专业康复训练,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牵头单位:市残联;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加强青少年社会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救助。关爱困难青少年,提供学业帮扶、安全庇护、心理辅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到海宁就业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重点行动
(一)青年红船领潮行动
引领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培养对党忠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1.促进青年大学习。以大学、中学为主要阵地,深入推进“思政公开课进校园”行动,着重在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培养对象。建设“红领巾学院”“业余团校”“青年之家”等,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系统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青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每年在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中培养优秀青年不少于100人,“青苗工程”培养学生不少于20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不少于200人/年。(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经信局)
2.强化理论大宣传。深入实施网络新媒体“产品化”战略,重点培育“潮之声”新思想传播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项目,着力打造“潮之声”重要窗口理论宣讲微视频平台,制作传播正能量的文化精品,构建青年宣讲员队伍,选树优秀青年宣讲品牌,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依托“红领巾公益课堂”“青年大讲堂”“南湖初心讲堂”等主题宣讲,同步制作视频音频,做大做强线上线下媒体阵地、组织阵地和服务阵地,每年组建青年宣讲员队伍不少于100人,举办线上线下主题宣讲不少于12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
3.推进青年大实践。加快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探索与党团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资源整合,建设研学点不少于50个、精品研学线路不少于10条。更新制作《海宁市红色研学地图手册》,推动大中小学校每年开展集中性研学活动不少于1次。深化实施“双百双进”社会实践,以基层宣讲、集中实践、常态服务等方式,引导青少年在基层实践中作贡献、增见识、长才干,开发不少于500个实践岗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科协、市文旅体局)
4.完善党团队一体化培养体系。创新落实青少年“真善美”种子工程,深化“青苗工程”“青马工程”,分层分类培养少年儿童、中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四个群体。按照首批队员不超班级总人数30%实行阶梯式入队,选树不超入团名额20%的优秀队员直接入团;按照初中团学比不超30%,高中团学比不超60%实行积分入团;对28周岁以下青年团员,实行推优入党。探索积分管理模式,构建先进性的党团队一体化培养链条。(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二)青年英才聚潮行动
积极培育青年人才,全力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人才生态圈,以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支持青年成长为支撑海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
5.实施高校人才招引计划。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岗位,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措施,将优质青年人才引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鼓励民营企业以加大研发力度和加强管理创新为目的,向大学生提供专业化岗位。实施“家燕归‘潮’”项目,与国内省内高校常态化开展对接交流。到2025年,引进大学生10万名以上,组织校园招聘不少于100场。(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科技局)
6.实施青企人才培育计划。深化企业家队伍建设“511”工程和企业家“青蓝接力”计划,整合各方优质创业资源建立海宁市企业家培育中心,加强青年企业家战略管理、商业模式与市场开拓、资本市场与投融资等方面的培训和接力培养,每年培训培养不少于1000人次。分领域建立常态化、多形式的对话交流机制,鼓励企业参加“相融长三角”“对话长三角”“天下浙商家乡行”等活动,促进企业与各类创新要素深入对接。(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团市委;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工商联)
7.实施新兴人才扶持计划。加快制定直播带货、家政服务、网络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及其从业人员的扶持政策,加强与“淘宝”“京东”“58同城”“美团”等知名企业协作,推动一批网络直播基地在海宁落地落户。加强对快递、家政等新兴职业特殊人才的评价,完善“潮乡特支人才”评价办法,把各领域表现突出人员纳入海宁人才计划,到2025年,累计培养优秀新职业青年1000名。着力培养一支有情怀、有能力、有担当、有影响的青年新乡贤队伍,引导参与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港澳海外青年乡贤家乡行”等活动,不断激发“领雁效应”。(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统战部;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8.实施青匠人才锻造计划。每年选派优秀高技能人才赴制造业强国进行技能研修学习,稳步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建立技能大赛研究机构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教育、企业生产对接国际标准。在开展校内技能培训教育的同时,鼓励企业与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海宁技师学院、海宁卫生学校等深入合作,提供岗位,采取委托培养、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在校学生出国研修。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到2025年,累计培养高技能青年工匠100名。(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青年创客激潮行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质青年来海宁创业,助力青年创客在海宁追梦圆梦,实现青年与海宁共同成长。
9.实施一批创业平台建设。推动杭海城际科创走廊沿线青年创业孵化器建设,为广大青年创客提供物理空间和综合服务支持。推进创新资源共享,引导并鼓励本地企业与上海高校、院所、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创新联盟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为青年搭建创意、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力争至2025年,新建创业孵化器2座,搭建青年创业资源共享平台3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10.举办一批创新创业大赛。深度对接沪杭,举办各类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落实“以赛育企、以赛育才”机制。聚焦半导体、工业互联网、装备制造、时装设计等领域,丰富“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内涵,持续提高青年创新创业能力。至2025年,培育500名创意丰富、技能扎实的青年创客人才,孵化50个科技创新企业。(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1.培育一批青年创业人才。持续开展各领域青年创业活动,关注农业创业青年群体,提升青年创业能力。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青年提供技能锻炼、个性化发展的舞台,促进在校学生与青年企业家之间的双向互动,提升在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2.营造一个优良的双创生态环境。充分发扬“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海宁精神,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鼓励冒尖”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青年参与鹃湖国际科技城建设,为海宁成为杭州湾北翼一流创新枢纽贡献力量。出台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持续推进“归雁计划”“小额贷你飞”贴息贷款项目,为青年和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鹃湖国际科技城)
(四)青年乐居兴潮行动
加大各类青年社会保障力度,推进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持续提升青年住房满意度。
13.实施“青年购房无忧”计划。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青年群体统筹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畴,加大对青年人才购房落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年公寓建设,为符合条件青年人才提供相应的购房补贴和公积金贷款支持,到2025年,保障4000户以上青年人才家庭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市公积金分中心)
14.实施“青年租房无虑”计划。加大海宁市青年人才驿站布点建设力度,到2025年,市内建设5家青年人才驿站,为市外青年求职者提供最长不超过7天的短期免费入住服务。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支持人才公寓合作挂牌,到2025年,全市新建人才公寓10000套。(牵头单位: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15.实施“青年生活宜居”计划。坚持青年发展与幸福海宁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满足青年需求的休闲、娱乐、运动、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公园、游乐场和艺术场馆,增强针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功能。建立青年文艺工作者联盟,创作青年喜爱的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文旅体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文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实施“青年出行无碍”计划。打造“便民公交、惠民公交、绿色公交、智慧公交、文明公交”,提升城乡居民公交服务获得感。实施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围绕商贸综合体、电影院、公园等场所,在人才公寓、青年人才驿站、青年社区等青年集聚区域,设置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无桩站点等,打造青年出行公共交通网络。实施干线路网快速工程,建成与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一体化衔接的快速路网。到2025年,打造青年出行公交线路5条,在青年聚集区域新增公共自行车无桩站点不少于50个,全市快速路总里程达6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交投集团)
(五)青年婚恋筑潮行动
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针对大龄未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青年退役军人、新兴行业青年等的婚恋难题和不同特点,尊重差异与个性,注重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17.完善青年婚恋交友服务平台。深化“亲青恋”平台建设,推进提供有效、便捷、可靠的线上服务。建立全市适龄单身青年信息数据库,推进婚恋交友平台实名认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促进婚恋市场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建设“亲青恋”实体阵地不少于12个,推进线下服务对接和活动开展,打造一批青年喜闻乐见的有形化婚恋空间。(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公安局)
18.开展公益性青年交友联谊活动。在“2·14”“五四”“5·20”“七夕”“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益性青年交友联谊活动每年不少于10场,融入户外拓展、文体娱乐、兴趣培养、志愿服务等主题内涵,促进单身男女青年的密切交流,到2025年,活动覆盖青年达20000人次。(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
19.壮大婚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婚恋指导师和婚恋咨询、婚姻调解等社工队伍的培训。重点面向大龄未婚青年、新海宁人等群体,做好婚恋指导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公益红娘队伍建设,到2025年,发展公益红娘300名。(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
20.推进婚恋新风宣传指导。打造正能量婚恋微电影、公益广告和新闻栏目,宣传文明进步的婚恋风尚。每年开展“爱享课堂”等婚恋观培训不少于5场,推动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在农村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家宴中心等场所开展婚恋新风宣传,进一步倡导节俭办婚庆等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传媒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
(六)青年志愿汇潮行动
推进海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到2025年,青年注册志愿者数量达到10万人,青年注册志愿者年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时间达到3小时。
21.实施志愿精品项目培育计划。发挥市志愿者协会和志愿者学院作用,定期举办志愿服务培训会、交流会,举办志愿服务项目创投(展示)大赛,指导和培育一批青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每年由海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会为优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大精品项目培育力度,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10个青年志愿服务精品项目,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青年占比不低于50%。(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22.实施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行动。引领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共建共治共享·青年青力青为’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七个小青’行动”。建立青年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库,深入推进青年志愿服务进村(社区)专项行动,探索青年群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力配合做好全市重大赛事节庆会议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23.实施志愿服务阵地支撑计划。在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和文明实践站所加强志愿服务氛围营造。布点完善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统筹推进信息发布、资源整合、需求对接、政策咨询、活动承办、志愿者招募及管理、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孵化等工作。(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24.落实志愿服务模式创新行动。完善“团青+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壮大志愿服务专职社工队伍。完善志愿服务礼遇保障体系和志愿者星级评定机制,加强对守信志愿者的市场化激励。加强对应急志愿者的培训,提升志愿者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七)青年健康强潮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健康海宁2030行动纲要》,持续提升青年身心健康水平,到2025年,青年体质达标率达98%以上,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取得较大提升。
25.营造“潮动海宁”全民健身氛围。引导青年树立终身健康理念,在青年群体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帮助青年逐步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力争每人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到2025年,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3.76平方米以上,全市青年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以上。建设体育公园并配建青年健身设施,深入推进村(社区)“运动家”项目,提供青年健身智慧蓝本。(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参与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6.健全青年关爱帮扶工作体系。发挥市青少年关爱中心、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等阵地职能,发挥市干部心理健康关爱中心作用,运用好12355维权热线,至2025年打造关爱帮扶个案不少于10个,五类重点青少年结对帮扶比例达到100%;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欺凌、涉毒、网络等类型及领域侵犯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培育相关社工项目不少于5个,项目覆盖青年人数每年同比上升不小于5%。(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27.构建青年心理健康守护体系。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壮大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有效控制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积极引导青年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全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100%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并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心理健康问题档案制,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每学年举办以心理辅导咨询为主题的家长活动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
28.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青年职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依托海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构建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定期抽样监测、发布监测结果。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引导降低肥胖、近视、龋齿、颈椎病等常见病的发生率,至2025年,在校青年学生近视检出率年均下降1%。(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八)青年国际化建潮行动
引导青年在国际品质潮城建设中建功立业,助力海宁打好以“创新潮城、时尚潮城、人文潮城、幸福潮城”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力争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中青年占比超过20%,推动国际化青年涌聚潮城。
29.支持青年参与“创新潮城”建设。引导青年树立“国际化窗口”意识,加快小语种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依托鹃湖国际科技城、浙大国际联合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载体,让青年在创新生态中成才成业。加强青年干部创新交流,持续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每年召开科技创新大会,实施“潮城精英引领计划”“潮城千名博士(后)引育集聚计划”,力争至2025年青年入选省“万人计划”人才数达到5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鹃湖国际科技城;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30.动员青年参与“时尚潮城”建设。拓展青年时尚人才交流成长渠道,支持举办海宁创意设计、“时尚之星”“直播带货之星”等技能大奖大赛活动,搭建青年时尚人才交流平台。鼓励青年创新引领时尚潮流,引导青年参与皮革、经编、家纺等传统产业向时尚转型,支持青年从事创意设计、服装设计等时尚产业,发展网红直播、电商直播等时尚创意型经济,至2025年潮城主播数量突破1500名。(牵头单位:市时尚产业中心;参与单位: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31.鼓励青年参与“人文潮城”建设。引导青年加强海宁文化理论研究,倡导青年保护“潮文化”核心,弘扬“名人文化”,大力挖掘“氏族文化”“灯彩文化”“藏书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激励青年主动开展文艺精品创作,依托中国网络影视剧本孵化中心、长三角网络音乐基地等平台,鼓励青年参与网络文学、影视、音乐、演出、动漫等反映海宁特色的新兴文艺作品创作,至2025年制作青年题材优秀影视作品不少于5部。促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至2025年培养100名传统技艺传承青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文联、市人力社保局)
32.引导青年参与“幸福潮城”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创新手段的关键作用,围绕青年入学、就业、婚姻、医疗等公共服务,提供更多便捷、高效、智慧化服务,让青年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青年成长环境。扩大青年国际化视野,推进探索与长三角城市联合举办青年学者论坛、青年沙龙、青年学术交流会、青年研讨会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团市委、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团市委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职责积极促进青年发展。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沟通,及时研判和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市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青年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青年工作联席会议。
(二)强化经费保障
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青年领域重点项目和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健全青少年发展经费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经费合法合规高效使用。
(三)强化监测评估
构建青年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政府部门统计序列,落实定期分析和动态监测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调整、完善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成立海宁青年发展智库,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大数据共建共享,客观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青年发展趋势,精准把握青年群体的脉搏。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引导广大青年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四)强化氛围营造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规划的解读和宣传,推动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多方位打响“弄潮青春”青年工作品牌。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加强青年工作方法提炼和理论创新研究,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推荐海宁青年先进典型、青年发展成效和经验性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海宁青年发展工作“献一策、出一力、建一功”,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
编辑 | 祝成彦
审核 | 祝成彦
审定 | 蒋傲天
SoulPassion
联系我们
邮箱:zjhncbx@163.com
手机号:17816406220
微信个人号:zjhncbx
QQ:2112851152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潮百相公益
新浪微博:潮百相公益
Bilibili:潮百相公益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海宁市潮百相公益发展协会


